50ETF期權賣方和買方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區別
50ETF期權賣方風險有哪些呢?對于剛剛接觸50ETF期權交易的投資者而言,期權交易的買方、賣方經常會同股票交易中的買方、賣方產生混淆。那么50ETF期權賣方和買方分別是什么意思?在50ETF期權交易中又有什么區別呢?
50ETF期權交易賣方
期權賣方(Call Seller/Writer):又稱義務方。通俗來說是交易中賣出期權合約的一方,需要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以保證能兌付買方的收益。
可以賣出的標的物有:認購期權(看漲期權)和認沽期權(看跌期權)。開倉賣出期權通常稱為建立期權空頭(Options Short)頭寸,建立了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空頭頭寸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空頭;反之,開倉買入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多頭(Options Long)。”
50ETF期權買方和賣方的區別
買方既可以買入認購合約(即后市漲賺錢),又可以買入認沽合約(即后市跌賺錢);
賣方即可以賣出認購合約(不看漲,看跌或者橫盤都賺錢),又可以賣出認沽合約(不看跌,看漲或者橫盤都賺錢)。這也是為什么說,做賣方的贏面或者說賺錢的概率比買方大,因為在橫盤時,賣方也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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