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被否后重新申報需要等多久?ipo被否后重新申報時間(2)
經銷模式是企業(yè)實現利潤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證監(jiān)會對擬IPO公司的審核重點之一。
如11月16日上會被否的丸美生物,就以經銷商模式為主,具體渠道包括美容院、專賣店、百貨店及電子商務等。2013至2015年,公司經銷收入分別為9.29億元、9.96億元和10.96億元,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95.39%、92.63%和92.02%。
正是這一經銷商模式成為證監(jiān)會關注的重點,發(fā)審委要求丸美生物補充說明“經銷的具體模式、對經銷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執(zhí)行情況”、“將經銷和直銷兩種銷售模式與傳銷進行對比分析的具體情況和結論,以及經銷商是否涉嫌從事傳銷和涉嫌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
業(yè)內人士表示,經銷商模式可能成為企業(yè)平滑利潤甚至業(yè)績造假的工具,如提前發(fā)貨或超額發(fā)貨虛增利潤、關聯經銷商非關聯化制造虛假銷售、利用經銷類型轉變調整收入確認時點和收入確認規(guī)模等。
今年5月上會被否的中油恒燃,則因“照付不議”的經銷模式引起質疑。對所謂“照付不議”,公司的解釋為:供氣合同以年度合同量的一定比例作為最低提取量。如用氣方用氣未達到該數量,仍須按該數量付款;供氣方供氣未達到該數量的,也將對用氣方作相應補償。
2004年以來,中油恒燃及子公司分別與中石油簽署多份長期《天然氣銷售協議》,這些協議均按“照付不議”模式,約定了年度合同量。報告期內,公司實際采購量均小于上述約定量;但中石油于2016年3月7日出具《情況說明》確認,公司“不存在銷售協議約定的應供未供、應提未提氣量及應付未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