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最全解讀 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同與不同
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了創業板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方案。同日,《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規則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4月28日A股三大股指持續震蕩,上證綜指收盤下跌0.19%,收報2810.02點;深證成指上漲0.47%,收報10501.15點;受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影響,創業板指上漲0.6%,收報2030.72點。
先看看創業板個股年內漲幅20強,包括新股:
數據來源:東方財富 制表人:周尚伃
關于科創板注冊制改革的方方面面,“金融1號院”為您帶來全面解讀。
關注三大文件
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創業板首發注冊辦法》總體借鑒了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吸收了科創板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精簡優化發行條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等做法。
在發行條件、審核注冊程序、發行承銷、信息披露原則要求、監管處罰等方面與科創板相關規定基本一致。
同時,《創業板首發注冊辦法》做出一些新的規定。
一是全面落實新修訂的《證券法》關于加強投資者保護、加大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追責力度的要求,對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調整。
二是明確創業板的板塊定位,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體現與科創板的差異化發展。
三是進一步明確證監會在注冊制下的統籌指導職責。
四是深入貫徹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理念,建立符合創業板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細化市場主體的信息披露法定責任,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