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2020分類評價評選標準,最終結果與初審分數的三類調整項
核心要聞:
主要存在三類調整項:一是根據監管部門部務會、專家評審會審議確定的重大事項處理標準,對相關公司加分扣分或調整級別;二是綜合考慮相關部門、協會等會管單位提供的監管信息,對部分公司調整扣分。三是由于對評分標準理解不準確導致評分偏差,相應調增或調減分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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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評價“大考”結束,來自監管的打分標準也隨即出爐。這場在“后疫情時代”舉辦的考試,其中究竟有幾多玄機?
日前,券商中國記者獲悉,證監會機構部發函通報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的有關情況。通報顯示,作為分類評價主體的98家證券公司中,復核后僅有12家維持初審結果,20家分值調增,多達66家分數調減。
為何最終結果與初審分數會有如此差異?主要存在三類調整項:一是根據監管部門部務會、專家評審會審議確定的重大事項處理標準,對相關公司加分扣分或調整級別;二是綜合考慮相關部門、協會等會管單位提供的監管信息,對部分公司調整扣分。三是由于對評分標準理解不準確導致評分偏差,相應調增或調減分數等。
在此次通報中,更令行業關注的是加分與減分的標準與細節。哪些業務和服務為自家券商掙得更多的分數?又有哪些公司和個人的行差踏錯導致減分?券商中國記者帶你一一探尋。
加分項:老規矩與新驚喜并存
今年7月,新修改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正式落地,并在2020年分類評價中得以首次執行,相關變化在券商自評時已有所體現。不過,在后續的部務會、專家評審會等流程中,還存在更多未寫入《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加分點,同樣不容錯過。
1. 國家級投教基地
此前,專家評審會明確了新命名為國家級投教基地和已命名國家級投教基地且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證券公司的加分標準。對首批被命名為國家級投教基地的證券公司,年度運營情況考核優秀的加0.25分;考核良好和新命名的公司加0.15分。
通報顯示,今年有16家公司新命名國家級投教基地;已命名的29家公司中,11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考核結果為良好,根據標準進行了加分。
2. 服務新三板改革專項評價加分情況
在自評之時,監管部門已經透露,為鼓勵證券公司積極服務新三板改革等資本市場重大改革事項,在今年分類評價工作中啟動“證券公司服務新三板改革情況專項評價”。
在實行上,監管部門指出,考慮到新三板改革平穩落地不久,而首批項目獲批準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是新三板改革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經專家評審會議定,對證券公司首批推薦新三板公開發行項目數量為3家及以上、2家、1家的,分別加0.5、0.3、0.1分。
具體來看,今年有2家公司推薦項目3家以上,加0.5分;3家公司推薦項目2家,加0.3分;16家公司推薦項目1家,加0.1分。
對比來看,中信建投在首批新三板精選層企業推薦數量中一馬當先,申萬宏源承銷保薦也為母公司爭到0.5分。此外,東吳證券、國元證券、開源證券3家均推薦兩家企業,可獲0.3分。其余16家均獲得0.1分的加分,也算是有所收獲。
此外,監管部門還在通報中表示,為進一步鞏固新三板改革成果,引導證券公司積極從事新三板業務、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發展,將授權全國股轉公司細化評價指標和標準,自下一評價期,按既定程序對證券公司利用新三板市場服務中小企業、服務新三板改革情況獨立開展常態化專項評價。也即,來自新三板業務的加分項,將得以長期延續。
3. 資管業務屢現加分
雖然“資管新規”過度其延長至2021年底,但券商資管業務規范轉型壓力仍存。從加分情況來看,監管對券商資管予以多個加分項目,進行正面引導工作,整改情況良好的券商也因此獲得了更多加分助力。
對于今年的分類評價來說,在券商自評階段,“證券公司支持引入中長期資金情況”的指標曾引起關注。這一加分項考核時間為2019年5月-2020年4月,證券公司需要填寫評價期內各月末資管產品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規模(月末資管產品投資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掛牌股票規模)及資管產品的總資產。
彼時,監管并未透露這一指標的具體加分情況。而在此次通報中,如何加分也浮出水面。監管指出,為引導證券公司資管產品加大權益類資產投資力度,引入長期增量資金,對評價期內證券公司資管產品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規模占資管業務規模的比例達到30%、20%的,且資產管理總規模達到行業中位數以上的,分別加0.5分、0.25分。
不過,對于資管業內以債券投資為穩的情況來說,獲得如此加分并不容易。在今年,僅有1家公司符合權益類投資達到30%的標準,加到0.5分,其余券商均未獲得加分。
另外一個加分點,落在券商資管的大集合改造上。近年來,券商資管大集合改造如火如荼。根據市場公開信息來看,中信證券、中金公司、興業證券等十家券商已完成20多只大集合產品的公募化改造。
根據此前監管下發的《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集合產品在未完成前述規范前,應當控制產品規模,非現金管理類大集合產品原則上不得新增凈申購額,現金管理類大集合產品不得新增客戶。
在今年的加分中,監管部門提出,為鼓勵證券公司積極落實《操作指引》,對非現金管理類大集合資管產品壓降規模位列行業前10名且壓降比例超過50%的公司,加0.25分。今年共有4家公司達到加分標準,加0.25分。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條款也同時是“雙刃劍”。在監管發文落地后,非現金類大集合資管產品規模出現較大增長的證券公司也將遭到扣分。在此次評價中,就有1家公司因非現金類大集合資管產品規模增長4.59%,且較2018年11月規則發布時增長5.8%,被予以扣分。
此外,私募資管的改造也是落實“資管新規”的重要內容,同樣在此次加分中有所體現。監管指出,為推動證券公司落實《資管新規》規范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有序整改,對完成私募資管業務整改規模高于行業中位數(287億元),且整改進度超過65%的公司(因違規行為被暫停私募資管業務的公司除外)加0.5分。今年,3家公司達到加分標準,加0.5分。
4. 服務民企紓困、支持民企發展
“支持民企發展”是2019年分類評價中首次納入的加分項,在2020年新冠疫情影響、民營企業發展承壓的態勢下,這一加分項自然得到延續。
不過,與上年相比,今年支持民企發展的表現形式又有所變化。此前,“支持民企”的判斷標準為通過專項資管計劃用于紓解股票質押風險,今年又增加了新的工具——“創設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2018年底交易所債券市場推出民營企業信用保護工具試點,對緩解當前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穩定資本市場預期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一并納入專項工作加分。
具體來看,在今年的加分中,評價期內通過專項資管計劃方式用于紓解股票質押風險,實際新增投資規模達到50億、30億、10億元以上的,分別加0.5分、0.3分、0.1分。在指標設置上,投資規模要求較上年明顯下降,加分分數也同步降低。從結果來看,2家公司加0.5分,3家公司加0.3分,6家公司加0.1分。雖然加分分數較去年略低,但覆蓋券商范圍有所擴大。
其次,對評價期內證券公司創設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支持民營企業發債規模超過30億、10億元的券商,分別加0.5分、0.25分。從結果來看,2家公司加0.5分,5家公司加0.25分。
5.風險監控專項工作
這一加分項,同樣也是之前確立的加分標準。2019年專家評審會曾議定“參加高風險證券公司風險監控現場工作,提供業務和技術支持,全面協助做好風險監控工作的公司,加1分”。
在2019年的分類評價中,有兩家券商分別選派10余名專業人才,積極參加高風險證券公司風險監控現場工作組,提高業務和技術支持,全面協助做好風險監控工作,分別加1分。
在今年,這一加分雖然參與券商數量增加,但加分分數有所降低。今年共有3家公司參與風險監控專項工作,其中2家公司為主要參與,1家公司為配合參與。對2家主要參與的公司加0.5分,對配合參與的1家公司加0.1分。
實名表彰:銀河建投海通獲行業標桿加分
除了專家評審會確認的各項標準外,各家券商也可基于自家的優秀表現提出加分訴求。根據此前實踐,“證券公司有關好的經驗做法上升為行業標準,并且相關行業標準或規則已經正式公布”可獲得適當加分。在今年的評價中,有三家券商獲此殊榮。
銀河證券——國產密碼
密碼技術是保障網絡安全的核心技術,密碼算法和密碼產品的自主可控更是確保我國信息安全的重中之重。在金融科技席卷而來之際,如何避免“雙刃劍”可能帶來的威脅,是監管部門和各家券商需要高度重視的問題。
對于此次銀河證券的加分,即是其在國產密碼技術研發方面做出的努力。據監管通報,自2016年11月以來,在證監會指導下,銀河證券組織開展網上交易系統國產密碼應用試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2019年12月,銀河證券承擔的證券行業國產密碼應用試點項目通過驗收并獲得試點項目驗收通過函。試點期間,銀河證券先后8次向行業分享國產密碼應用技術方案和經驗,為行業推進國產密碼改造貢獻力量。
此外,作為業內信息技術研究能力突出的券商,銀河證券在2018年參與證券業協會運營信息數據試點專題工作,牽頭開展框架設計、指標制定和系統建設等研究工作,修訂運營管理指標標準并編寫《示范案例》,2020年7月13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業務示范實踐第1號-證券公司運營管理信息報告機制》,為行業建立運營管理信息報告機制提供參考。
基于以上兩項工作情況,經專家評審會議定,分別加到0.5分。也即,銀河信息技術部門為銀河證券整體分數多爭取到了難得的1分。
中信建投——系統改造
與銀河證券類似,中信建投同樣是在信息技術方面有所加分。監管通報顯示,中信建投全程參與證券公司網上交易系統反外掛試點項目,在疑似外掛客戶的甄別與轉化、分類處理、編制操作指引與處置流程等方面較為突出,并配合機構部形成了實踐案例。
對此,機構部以《關于進一步做好證券經紀業務相關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有關工作暨發布有關工作實踐案例的通知》的形式將實踐案例通報行業,為行業開展有關工作提供參考。經專家評審會議定,對中信建投加0.5分。
海通證券——反洗錢
在評價期內,海通證券立足自身經驗,系統形成包括反洗錢組織架構、制度體系、各業務重要環節風控措施等在內的證券公司反洗錢工作實踐做法。2020年6月,監管部門以《機構監管情況通報——關于進一步提高反洗錢內控有效性的通報》的形式將其實踐案例通報行業,并對有關單位正在推動修訂的行業規則提供重要參考借鑒。經專家評審會議定,對海通證券加0.5分。
券商中國記者獲取該份實踐案例發現,監管部門以“H證券公司”的方式對海通證券的反洗錢實踐進行了介紹,內容覆蓋風險管理文化建設、反洗錢組織架構、制度體系、系統支持、客戶身份識別、監控名單篩查等,全盤內容近萬字。
報告中,海通證券提出,目前我國的反洗錢監管政策已從“規則為本”向“風險為本”轉變,從強調“合規性”向“有效性”轉變,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也面臨著更大的挑戰。海通證券將高度重視并深入推進反洗錢工作,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強化可疑交易監測,持續開展反洗錢數據治理,研究探索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反洗錢中應用,進一步提升反洗錢工作有效性。
扣分項:重大問題一鍵降級
在此次通報中,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其他重大調整事項”中提及:部分證券公司存在內部控制嚴重失效、未如實報告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信息等問題,反映出公司治理存在嚴重缺陷,根據《分類監管規定》第18條,予以下調級別。
在今年的分類評級中,從A級降至B級、由B級降至C級的券商數量并不算少,其中不乏存在股權問題的券商。例如,今年7月,國盛證券即因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等問題被證監會依法實行接管。
除了上述重大問題之外,還有不少扣分項目,需要行業提起注意:
1. 反洗錢
近年來,嚴厲打擊金融犯罪成為全球金融監管的共識。基于此,央行對于金融機構反洗錢的要求也不斷提升,證券公司同樣不例外。由于這一扣分項滲透至分支機構,因此也成為分類評價中扣分項覆蓋范圍最廣的項目。
根據此前確立的標準,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因反洗錢問題被作出處罰的,單次扣0.1分,并按次數累加扣分。在今年,共有有1家公司因反洗錢問題被人民銀行或其分支行作出行政處罰21次,根據標準進行了扣分。
不過,與2019年相比,今年遭遇扣分的券商數量已有所減少。在2019年評價期中,共有21家券商被扣分,其中2家被扣0.3分、4家被扣0.2分。
今年2月,華泰證券收到來自央行最大的券商反洗錢罰單,罰款金額高達1010萬元,三名時任部門負責人也分別受到處罰。此后,信達證券一筆280萬元的罰單,同樣在近年來的反洗錢處罰金額中名列前茅。
2. 評價期外處罰
一些券商在評價期內爆發風險事件,已經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者存在對重大行政監管措施已經明確但因特殊情形暫未下發的事件,該如何進行扣分呢?
對此,監管部門在此前評價期中曾說明:證券公司在評價期外收到限制業務等重大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說明違規事實清晰明確,反映出公司合規管理與風險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對應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標準相關指標,調扣2分,待重大行政監管措施正式作出后,在下一年分類評價中補扣差額。
今年,有3家公司評價期外被實施行政處罰、暫停業務等重大行政監管措施的事先告知,根據《分類監管規定》第12條,對應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調扣2分、6分。其中1家公司因3個事項被暫停3項業務,每個事項調扣2分,合計調扣6分。
由于近年來監管部門對合規風控的高度重視,各家券商直接遭遇行政處罰的情況也并不多見。今年8月,恒泰證券因違規出借賬戶、為配資提供幫助的“舊事”,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此外,今年6月江海證券被證監會開出行政處罰實現告知書和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擬暫停江海證券債券自營業務、資管產品備案、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6個月,相關高管也遭遇行政監管措施,這一情況同樣發生在評價期外。
隨后,今年8月,深圳證監局對中山證券采取限制業務活動的決定,暫停新增資管產品備案,暫停新增資本消耗型業務,暫停以自有資金或資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對手方交易,暫停期1年。另外,因違規新增表外代持、合規風控存在異地展業稽核審計次數不足等問題,8月底證監會暫停宏信證券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
3. 適用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與標準直接扣分
根據以前年度專家評審會議定標準,對于存在主要業務人員違規炒股被行政處罰、投行業務負面記錄占比超標等事項的公司,反映出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存在問題,對應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調扣0.5分。
具體來看,今年主要包括以下問題和扣分情況:
1家公司股東出資意愿不真實,存在對賭性的回購條款,截至目前仍未完成整改,調扣0.5分;
1家公司對營業部員工手機異常交易監控和用印管理、崗位設置等方面存在缺陷,從業人員管理存在問題,調扣0.5分;
3家公司主要業務人員違規炒股,被采取行政處罰或刑事強制措施,分別調扣0.5分;
1家公司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涉嫌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構成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且不屬于公司紀委自行發現并主動處理的情形,調扣0.5分;
2家公司對境外子公司的風險管控存在問題,分別調扣0.5分;
4家公司股票類投行業務負面執業記錄項目占項目總數的比例超過20%,分別調扣0.5分。
4.全面風險管理評價指標扣分情形
在新修訂的《分類監管規定》中,監管部門完善了附件《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與標準》。在今年券商自評之際,原本扣分項的“底稿B”也一分為二,新增的B-2表進行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指標自評,涉及自營債券投資總規模、新股發行項目總數量等13個具體指標。
在此次通報中,這13個具體指標的標準如何、如何扣分也得以確認。在標準明確后,各家券商將據此進一步合規展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