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業新職業2021完整版介紹:主要工作內容是什么?(4)
(十四)4-09-07-04 碳排放管理員 L
定義:從事企事業單位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統計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詢等工作的人員。
主要工作任務:
1.監測企事業單位碳排放現狀;
2.統計核算企事業單位碳排放數據;
3.核查企事業單位碳排放情況;
4.購買、出售、抵押企事業單位碳排放權;
5.提供企事業單位碳排放咨詢服務。
本職業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種:
民航碳排放管理員、碳排放監測員、碳排放核算員、碳排放核查員、碳排放交易員、碳排放咨詢員
(十五)4-09-11-00 管廊運維員
定義:在電力、通訊、給排水等管線集于一體的城市綜合管廊運營過程中,從事項目組織管理和設備運行與維護等技術工作的人員。
主要工作任務:
1.對給水管道、電力電纜、燃氣管道、蒸汽管道、通信線纜等市政管線進行日常巡檢與應急處置;
2.監管管廊內管線施工;
3.確保管廊內環境健康管理;
4.管廊的構筑物及作業安全管理;
5.檢查、巡視、維護管廊構筑物,進行沉降監測、混凝土檢測;
6.管廊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7.管廊智慧化應用;
8.管廊項目組織與績效評價。
(十六)6-02-06-12 酒體設計師
定義:以消費市場為導向,應用感官鑒評技能與營養科學知識對原酒與調味酒的組合特性進行分析與綜合評判,提出最優酒體配比方案并生產特定風格酒類產品的人員。
主要工作任務:
1.對市場銷售的酒類產品進行信息收集與分析;
2.對企業自產原酒與調味酒的風格特性進行測試和分析;
3.提出最優酒體調配方案;
4.能夠按照產品需求生產特定風格酒類產品。
(十七)6-25-04-10 智能硬件裝調員
定義:能夠使用示波器、信號發生器及計算機或手機等工具設備,完成智能硬件模塊、組件及系統的硬件裝配及調試、軟件代碼調試及測試、系統配置及聯調等智能硬件裝調工作任務的技術服務人員。
主要工作任務:
1.操作電子產品裝配設備、示波器、信號發生器等設備,完成智能硬件組件的裝配、調試及故障排除,組件功能軟件的測試及調試,撰寫智能硬件組件的裝調報告;
2.分析研究智能硬件在家用服務、醫療服務、物流和公共服務等應用場景的具體需求,提出解決方案;
3.負責智能硬件應用系統的參數調測、方案應用和部署實施,撰寫智能硬件應用系統的裝調維護報告;
4.對智能硬件在環境感知、自動控制、人機交互等應用方面進行適配、安裝、調試;
5.測試智能硬件應用系統功能,撰寫應用系統測試報告及優化報告;
6.提供智能硬件相關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
(十八)6-31-01-11 工業視覺系統運維員
定義:從事智能裝備視覺系統選型、安裝調試、程序編制、故障診斷與排除、日常維修與保養作業的人員。
主要工作任務:
1.對相機、鏡頭、讀碼器等視覺硬件進行選型、調試、維護;
2.進行物體采像打光;
3.進行視覺系統精度標定;
4.進行視覺系統和第三方系統坐標系統標定;
5.將視覺應用系統和主控工業軟件集成嵌入通訊;
6.確認和抓取采像過程中物體特征;
7.識別和分類系統運行過程中圖像優劣,并判斷和解決問題;
8.設計小型樣例程序,驗證工藝精度;
9.進行更換視覺硬件后的系統重置、調試和驗證。
二、調整變更職業信息
(一)將“社區事務員(3-01-01-02)”職業名稱變更為“社區工作者”。
(二)在“應急救援員(3-02-03-08)”職業下增設“直升機緊急救護員”工種。
(三)在“營銷員(4-01-02-01)”職業下增設“外貿營銷員”工種。
(四)將“道路客運汽車駕駛員(4-02-02-01)”職業下設的“出租汽車司機”工種取消,并在該職業下增設“巡游出租車司機”“網約出租車司機”2個工種。
(五)在“食品安全管理師(4-03-02-11)”職業下增設“冷鏈食品安全管理員”工種。
(六)在“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員(4-04-04-02)”職業下增設“數據安全管理員”工種。
(七)在“信息安全測試員(4-04-04-04)”職業下增設“滲透測試員”“合規測試員”2個工種。
(八)在“職業指導員(4-07-03-01)”職業下增設“殘疾人職業能力評估師”工種。
(九)將“創業指導師(4-07-03-03)”職業下設的“企業培訓師”工種調整為“職業培訓師(4-07-03-05)”職業下設的工種。
(十)在“安檢員(4-07-05-02)”職業下增設“郵件快件安檢員”工種。
(十一)在“碳排放管理員(4-09-07-04)”職業下增設“民航碳排放管理員”“碳排放監測員”“碳排放核算員”“碳排放核查員”“碳排放交易員”“碳排放咨詢員”6個工種。
(十二)將“保育員(4-10-01-03)”職業名稱變更為“保育師”。
(十三)在“家政服務員(4-10-01-06)”職業下增設“整理收納師”工種。
(十四)在“美容師(4-10-03-01)”職業下增設“皮膚管理師”工種。
(十五)在“保健調理師(4-10-04-01)”職業下增設“藏藥調理師”工種。
(十六)在“芳香保健師(4-10-04-03)”職業下增設“植物精油調理師”工種。
(十七)在“汽車維修工(4-12-01-01)”職業下增設“二手車整備工”工種。
(十八)在“體育場館管理員(4-13-04-02)”職業下增設“壓雪車駕駛員”工種。
(十九)在“公共營養師(4-14-02-01)”職業下增設“營養指導員”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