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方案》全文一覽(3)
著眼深化改革和優化服務,共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探索創新改革舉措,優化政府服務管理,合理分配創新收益,持續提升開放水平,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強要素資源配置供給,協同推動區域營商環境提升。
(十五)協同推進創新改革試驗。建立支持政府采購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政策體系,探索出臺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政府部門和科研單位項目資金管理制度改革,開展科研資金跨區域使用試點。深入推進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研究將上海、安徽(合蕪蚌)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推廣到G60科創走廊范圍內其他區域,探索建立改革創新試點示范成果異地復制推廣機制。
(十六)打造高效便捷統一的政務服務生態。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服務流程再造、標準互信互認、數據匯聚共享,打造區域一體化企業服務平臺。探索試行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尊重市場主體民事權利,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實行形式審查。深入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率先實踐一批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建立G60科創走廊產權交易市場。推進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創新,營造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監管環境。
(十七)優化創新人才工作生活環境。落實互認互通的人才培養評價體系,支持協同舉辦人才峰會、知名高校招聘會等活動。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進政策和管理辦法,對海外科研創新領軍人才及團隊成員辦理工作許可、永久或長期居留手續給予更大便利。建立人才流動機制,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獎補政策,放寬異地就業人才在購房、落戶、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條件,出臺購房、租房優惠政策,創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進環境。
(十八)建立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依托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區),建立以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于一體的區域聯動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立G60科創走廊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分中心,聯合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加強跨行業、跨地區知識產權保護協作,保持對侵權假冒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黨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黨對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的全面領導。發揮G60科創走廊聯席會議機制及其辦公室作用,推動落實各項任務,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由科技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設立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專責小組,統籌本方案的實施。
(二)強化政策支撐。建立多元投入機制,重點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大產業項目、產業協同創新中心建設。健全區域政策協同機制,加強區域政策制定、執行和評估的銜接。組織開展重大前瞻性課題研究,做好政策儲備。探索建立聯合招商、資源分享、產值核算、稅收分成等協同機制。推進資源、能耗、產權、技術等要素資源跨行政區域交易。
(三)建立評估機制。聚焦創新研發投入、創新產業發展、創新資源集聚、創新生態構建、創新協作共享等重點領域,建立科學實用、系統規范的一體化發展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動態監測,科學評價G60科創走廊建設情況。
(四)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宣傳引導,彰顯品牌效應和資源集聚能力。創新宣傳方式,提高公眾參與度,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推動G60科創走廊建設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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