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關于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全文一覽(2)
四、完善住房調控政策
(八)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加強購房資格審核,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
(九)提高公證搖號中棚改、無房居民家庭優先的比例,棚改優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無房居民家庭優先最低比例由棚改優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十)加強熱點樓盤銷售方案審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優先保障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
(十一)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五、加強市場監管監測
(十二)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三)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評價體系,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進一步提高監測評價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六、強化輿論宣傳引導
(十四)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準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
(十五)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發布信息的約束管控,規范房地產領域自媒體,嚴厲打擊各種炒作行為。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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