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藥業被罰事件始末:為賣西地那非宣傳有1.4億ED患者?
12月29日,河北常山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常山藥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于2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常山藥業此前披露的內容構成誤導性陳述,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常山藥業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
事件起因于常山藥業的一則公告。2018年5月16日,常山藥業在公告中稱,“枸櫞酸西地那非適用于治療勃起功能障礙(ED)。據統計數據顯示,國內 ED 患者人數約 1.4 億人,假設其中有30%接受治療,人數將達 4,200 萬人,假設接受治療的 ED 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藥物,未來中國潛在的市場規模有望達到百億元級別,市場空間廣闊”。
此公告一舉引發市場熱議。作為枸櫞酸西地那非(俗稱”偉哥“)的生產廠家,常山藥業的股價暴漲,兩日內漲幅達20.56%。兩日漲停后,常山藥業多位高管減持公司股票1008萬股,套現金額超8764萬元。隨后公司股價一路走低。
對于這場“炒作”,2018 年5月21日,證監會因公司“臨時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對常山藥業立案調查,隨后河北證監局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表示,常山藥業貿然選取相對較大的數據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稱國內ED的患者人數約1.4億人,對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產生誤導。
時隔兩年半,這份行政處罰最終落地。常山藥業被給予警告處理,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實控人高樹華、時任董秘吳志平被給予警告處分,并分別罰以30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指出,常山藥業直接對第三方的研究數據進行部分援引,沒有披露信息來源及充分揭示市場風險,使信息處于不準確、不完整的狀態,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資者對其投資行為發生錯誤判斷,根據《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證監會公告〔2011〕11號)第九條,應當認定為誤導性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