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rike id="0m8ki"><acronym id="0m8ki"></acronym></strike>
    <button id="0m8ki"><tbody id="0m8ki"></tbody></button>
  • 有人已經怕了!這個去杠桿新規 沖擊將超乎想象!

      民間借貸新規的出臺,如同一只蝴蝶煽動起了翅膀、一系列的連鎖沖擊將接踵而來。

      01

      煩惱的張總

      張總最近很煩惱。

      成年人的煩惱大多與錢有關,張總也不例外。

      張總的職業我之前也說過,上臺面的說法是地產商的融資顧問,按照民間通俗的大白話可就成了資金販子、資金掮客、放高利貸的。

      其實是這樣操作的:張總跟地產商談好月息一分五(1.5%)的利息,之后再以月息一分四(1.4%)、一分三(1.3%)的價格去找民間出資人,從而賺個一二厘的息差(0.1%—0.2%)。

      張總不摸錢,直接把出資人對接到地產商那里、并簽訂一個內部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摸錢,那可不就是非法集資的鐵證么?!

      張總懂法,輕資產運作全憑一張嘴牽線搭橋“中間商賺差價”,生活當然很滋潤才是。

      可是…崩盤了!事故發生在去年底。

      資金密集型行業的地產業本就缺錢,這兩年又是樓市調控又是限制信貸流入的……連一些大的開發商都資金騰挪困難,更別提中小地產商了。

      汝之砒霜、彼之蜜糖,這正是張總的機會啊。

      張總合作的這個項目是公寓,當然沒有住宅好,但因單套面積小、總價也就50萬左右,反而有利于“抵押融資”——二三十萬的出資人,就可以“訂購”一套房子做為擔保物。

      這里說點題外話,房子雖然內部協議賣給了出資人,但并不能保證資產優先償付出資人。一是買賣沒有通過房管局的網簽合同備案、存在一房多賣的風險,二是即使網簽備案了,因實質是借貸關系、所以買賣并不成立……也就是對地產商的一般債權。

      找不到更多的錢怎么辦?張總也打些擦邊球、讓外面合作的貸款中介協助有房的客戶做抵押貸款…銀行利率近7%、放貸出去超15%,妥妥的又一個“中間商賺差價”。

      這個完美套利閉環的前提是開發商得有錢還債、相應的房子就得好賣或能從其他地方融來錢…可在當今的環境下,這太難了。

      去年過了十一,出資人的利息就不能按時收到了。

      出資人先是找張總、后來又找地產商,鬧來鬧去得到回復就兩個字——沒錢。

      為了防止出資人聚集,張總退掉了辦公室、改為在家隔空答疑:你的錢沒問題,房子都按五折買在你名下了,大不了落一套房子唄;公寓下面的商業找好了品牌合作方,上面的公寓正要漲價呢;談了一家品牌酒店,公寓不愁賣、你的錢就放心吧……

      一次兩次還行,次數多了出資人也就不信了,紛紛的要起訴、要報警。

      屋漏偏風連陰雨,讓張總更煩惱的是,現在又出了個民間借貸新規。

      02

      借貸新規

      按照2015年版的民間借貸規定,張總及出資人的借貸行為也算合規。

      民間借貸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利率不要超紅線。哪怕按照地產商實際支付的月息一分五計算、年息就是18%,也沒有超過年息24%的法律保護上限。

      可如果按照8月20日發布的民間借貸新規,可就不這樣了。

      首先是利息不合規。哪怕按照出資人實得的最低月息一分三(1.3%)、合計年利率就是15.6%。

      而新規當中,要求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LPR數值的4倍,而當下的一年期LPR數值為3.85%、即年化15.4%,出資人的利息已高于法律保護的上限。

      有人會說,新規才出臺、而借貸早已發生,應該按舊規吧?NO!

      新規第三十二條如下:

      本規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

      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也就是說,以后民間借貸的糾紛得按照新規執行、哪怕借貸行為發生在新規之前。張總推薦的出資人借貸行為多發生在去年8月20日前,如果現在起訴的話只能保護15.4%以內的利息。

      悶頭一棍,這屬于不打招呼的強制降息啊。

      其次是有些借貸合同無效。有些出資人的錢來自于銀行的抵押貸,再借貸給地產商就屬于轉貸行為,在老規當中該合同基本有效、而在新規當中該合同就無效。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一)中如下:

      老規:

      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應當知道的;

      新規:

      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什么意思?就是出資人在起訴地產商時,大概率需要自證出借資金是自有資金、而不是來自銀行貸款。

      借貸新規的出臺,給了張總一個措手不及,讓本就“剪不斷理還亂”的煩惱更是雪上加霜。

      除此之外,張總也在憂慮職業的前景,照目前這個態勢看的話,民間借貸這行已沒有太大的吸引力。

      之所以走民間借貸,多是因為不符合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貸款要求的劣質借款人——負債高、抵押物缺乏或不合規,也因此風險極大,相應的就得有高利息來彌補這些風險。

      而現在大幅降低民間借貸的利息,可民間借貸的風險卻沒有降低啊……一反一正權衡后,風險收益的投入產出比就差太多,吸引力自然下降。

      類似張總這樣的職業放貸人還在為個體困擾,可放大了視野看,這是政府在下的一盤大棋……其影響將超乎想象。

      03

      一盤大棋

      這是自2018年出臺的資管新規打破正規金融機構的理財剛性兌付后,在向民間金融打破剛性兌付的延續。

      別以為還有什么100%絕對安全的理財,投資理財都是有風險的,就是讓大家樹立這個風險意識,這是杜絕金融系統性風險的根本。

      同時這也是社會整體去杠桿、甚至落后產能市場出清的繼續。

      這兩年去杠桿轟轟烈烈,從銀行/信托/保險等正規金融部門到P2P等非正規金融部分……現在終于輪到隱秘的角落——民間借貸了。

      從民間高息借貸的多是一些過剩的落后產能,這次打擊民間借貸也是市場出清、為正規合法企業機構騰出市場的一個舉措。

      這個看似簡單的新規,由近及遠其影響都將深遠、就像亞馬遜流域的一只蝴蝶已經煽動起了翅膀。

      短期看的影響如下:

      首先,確實能切實減輕中小微實體企業的負擔,從而降低整個社會的杠桿。利率由24%降至15.4%、降息近9%,利息大幅減少,在減輕借貸企業負擔的同時也大幅降低了整個社會的融資成本和杠桿率。

      其次,直接打擊了“職業放貸人”這種食利階層。在實體整理利潤偏低的情況下,民間借貸過高的利息其實已不是參與增量財富的創造、而是進行存量財富的搶奪,這對實體經濟不利、對社會風氣不利、對價值導向不利……勞動賺錢的還不如放貸吃利息賺得多,會有嚴重的不良影響。

      但長遠來看,影響更大:

      市場出清,為正規企業騰挪出市場。讓高杠桿企業、沒有競爭力的企業死去,為整個市場騰挪出市場空間。

      就像讓文中高息借貸的中小地產商死去一樣,結果就是大型、正規、有實力的地產商獲得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打擊民間借貸,也為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騰挪出了市場空間,民間借貸的資金放貸不出存入銀行、更多的企業從銀行貸款都是市場空間變大的表現。

      鼓勵勞動致富,帶動科研創新和技術進步。在對放貸等食利階層打擊后,更多人會安心工作、安心勞動、安心科研并以此來致富,這在“內循環為主、內外循環互促”的大背景下、對促進產業升級和技術迭代升級將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這背后是一個系統、一盤大棋,民間借貸新規只是這盤大棋中的一個節點。

      創設科創板、鼓勵中概股回歸、支持芯片在內的電路板行業發展……就是讓更多的民間資本去試錯、去創新。

      想獲得高額回報?那得冒一些風險、去做風險大收益也大的股權投資唄。股權投資在哪里?傳統行業自然沒有高利潤、只能去高科技領域…而這正是國家急需的。

      就別想著民間高息放貸無風險套利、甚至賺高額“中間商差價”了,這與時代趨勢相悖!

      大幕徐徐開啟,舞臺中古會上演什么劇情,我們只能拭目以待…也許沖擊會超出我們所有人的想象。

    鄭重聲明:用戶在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與股民學堂立場無關,所發表內容來源為用戶整理發布,本站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定襄县| 渝北区| 霍城县| 苍南县| 中牟县| 麻栗坡县| 临泽县| 蒙城县| 修文县| 安泽县| 昌平区| 昆山市| 苍山县| 蒲城县| 青州市| 宝清县| 淳化县| 馆陶县| 肥东县| 衡东县| 武鸣县| 桂东县| 潼南县| 遂溪县| 临高县| 华阴市| 遂平县| 乃东县| 定南县| 咸阳市| 宜都市| 丰宁| 营山县| 交城县| 白山市| 洞口县| 垫江县| 建阳市| 平武县| 炎陵县| 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