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rike id="0m8ki"><acronym id="0m8ki"></acronym></strike>
    <button id="0m8ki"><tbody id="0m8ki"></tbody></button>
  • 上海優化營商環境4.0版全文一覽:《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解讀(2)

    (八)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推進知識產權申請便利化,強化知識產權運用,提升知識產權融資效益,健全知識產權服務和保護體系,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全鏈條和快保護體系。具體措施:

    1.推動商業銀行在產業園區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集中授信業務,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

    2.建設涵蓋專利、商標和集成電路的全門類知識產權專業服務大廳,將專利優先審查推薦和專利費用減繳備案審批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

    3.在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實施3至5個知識產權托管項目,為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全鏈條專業化服務。

    4.研究制定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指引,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5.建立知識產權舉報投訴集中處理平臺,實現“一門式”受理專利、商標等侵權舉報投訴和“一站式”解決糾紛。

    6.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試點工作,建立行政裁決案件分級辦理機制。

    7.落實專利、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加快在專利等領域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掛牌督辦一批重點案件。

    8.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對接,持續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2021年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較上一年度增長20%。

    (九)勞動力市場監管和服務。完善就業信息監測機制,健全勞動力市場調解與仲裁銜接機制,建立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預警處置機制,提升勞動力市場監管服務水平。具體措施:

    1.進一步加強就業監測平臺建設,依據大數據監測促進實現更加充分的就業。

    2.健全勞動力市場調解與仲裁銜接機制,通過調解組織協助申請和送達、一次性告知、仲裁機構就近就地開庭等措施簡化流程和縮短處理期限。

    3.在每個區選擇1至2家勞動爭議多發的街鎮或園區,建設較為完備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探索設立勞動仲裁派出庭。

    4.建立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預警處置機制,強化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綜合治理,推進精準監察和預防化解。

    5.把靈活就業、共享用工崗位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對設立勞務市場、零工市場或在各類招聘會開設靈活就業專區給予支持、提供便利。

    6.簡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

    (十)創新創業服務。推進創新創業載體體系化建設,引導各類載體向“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實施新一輪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具體措施:

    1.著力打造一批大學科技示范園,輻射帶動在高校周邊區域形成若干創新創業集聚區,完善“眾創—孵化—加速—產業化”全鏈條孵化服務鏈。

    2.研究制訂新一輪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方案,深化推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改革。

    3.推動建立研究機構、高校等開放科技成果信息的平臺或渠道,便利企業獲取各類創新資源。

    4.在張江科學城、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和浦東新區、松江區試點的基礎上,向全市其他有條件的區域下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核權。

    5.進一步擴大“外籍高層次人才資格認定”適用范圍,支持科研團隊的外籍科研人員及相關重點學科的外籍博士畢業生辦理《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對最長10年有效的外國人才(R字)簽證申請人,其隨行家屬也可申請相同期限的簽證。

    6.大力引進外國科技人才,充分發揮用人單位自主權,推行外國科技人才無犯罪記錄“告知+承諾”制。

    7.全面實施外國人才及團隊成員在創業期內可通過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申辦工作許可,為外國人才來滬創新創業提供穩定的工作預期。

    8.依托“留·在上海”留學人才服務平臺,建立健全9個海外人才工作站與12個留學人員創業園聯絡對接機制,吸引更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留學人員團隊和青年人才來滬創新創業。

    (十一)執行合同。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完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提升司法審判效率,促進司法公開,進一步壓減民商事案件審判執行全流程環節、時間和成本。具體措施:

    1.對買賣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實行以網上立案為主、線下立案為輔的立案模式。

    2.推進隨機自動分案系統與繁簡分流、審判團隊改革、審判專業化建設有機融合,進一步規范調整分案、指定分案規則。

    3.將律師電子執業證平臺與“微法院”系統對接,進一步完善電子送達平臺功能,提高電子送達應用率。

    4.研究制定司法鑒定誠信等級評估辦法,嚴格司法鑒定機構、鑒定人準入登記,完善司法鑒定機構誠信評價體系;修訂《上海市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司法鑒定收費。

    5.推進訴訟與公證全流程協同,在立案、調解、保全、送達、調查、評估、拍賣等環節開展審判執行輔助事務協作。

    6.依托科技手段,有效提升涉電商平臺、科技金融、消費金融等新型群體性糾紛案件審判質效。

    7.完善企業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先行確認及責任承諾制,將企業登記的住所以默示方式承諾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

    8.優化工作考核機制,將執行延期開庭規則相關情況和宣傳培訓情況納入日常評估考核。

    9.完善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當事人在網上訴訟服務平臺已提交立案材料的,無需重復提交紙質版本。

    10.強化對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和動產執行的審判管理,進一步強化資源和制度供給,通過深度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審判執行效率,壓縮執行合同時間。

    11.加強宣傳培訓,確保律師及相關法律從業人員了解申請人無需預交申請費等訴訟費用減免及其他便利化措施。

    (十二)辦理破產。加強涉破產事務辦理程序規范性建設,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安排,促進具有拯救價值的危困企業重整再生。具體措施:

    1.健全企業破產“府院聯動”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解決辦理破產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2.完善破產事務辦理工作規范,明確涉破產信息查詢和財產接管、協查、處置等流程的辦理程序。

    3.建立破產案件財產處置聯動機制,統一破產企業土地、房產、車輛等處置規則,提高財產處置效率。

    4.進一步完善破產管理人分級管理制度,優化破產管理人選定機制,健全破產管理人業務暫停、限制、升降級和除名等配套工作機制。

    5.強化破產管理人履職保障,經法院指定的清算組和破產管理人可通過移動端查詢相關權利主體的不動產登記簿、地籍圖等不動產登記資料。

    6.進一步提升破產案件審結質效,強化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化深度運用,加快審結一批典型案例。

    三、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一)市場準入。深入推進“一業一證”改革,堅持競爭中性原則,保障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具體措施:

    1.在浦東新區對首批31個行業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基礎上,將不涉及國家事權的成熟試點行業在更大區域范圍推廣實施。

    2.加強公平競爭審查,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社會監督,開展政策措施抽查,及時清理涉及市場準入的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文件。

    3.制定發布證明事項(含告知承諾制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含告知承諾制事項)目錄清單。推動各部門依法依規建立告知承諾信息歸集和推送工作機制,并歸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4.做好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強化競爭政策實施試點工作,推進試點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創新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等11項重點任務。

    (二)包容審慎監管。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探索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著力推行柔性監管、智慧監管。具體措施:

    1.在水務、氣象等領域制定出臺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

    2.強化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輕處罰相關規定的貫徹落實。

    3.探索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對采取非強制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4.研究制定針對在線新經濟以及新產業、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探索“包容期”“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等監管創新。

    (三)信用監管。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體系,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在行政審批、企業辦事等各方面對守信主體提供更便利的服務。具體措施:

    1.推動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公共信用信息評價基礎上,結合行業管理數據,建立更加精準的行業信用評價模型。加強信用分類管理,推動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

    2.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嵌入業務系統和執法監管系統,構建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分類監管、事后獎懲修復的監管體系。

    3.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清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懲戒措施。

    4.完善“信用長三角”平臺功能,推進重點領域跨區域聯合獎懲。

    5.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明確失信信息修復的條件、標準、流程等要素,鼓勵失信主體自我糾錯。加快出臺各領域信用修復實施細則,將失信信息修復納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四)“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強執法協同和監管數據歸集。具體措施:

    1.依托大數據資源平臺,及時匯聚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等數據,通過“互聯網+監管”平臺適時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擴大跨部門聯合抽查的領域范圍,明確聯合抽查操作流程,對同一檢查對象實現“進一個門、查多項事”。

    3.加強重點監管領域數據歸集,進一步完善“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

    4.完善市、區兩級部門聯合抽查聯席會議制度,動態調整并發布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并實施聯合抽查年度計劃,確保隨機抽查事項“全覆蓋”。

    (五)綜合執法。強化跨部門綜合執法,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提高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具體措施:

    1.不斷完善我市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系統,探索應用掌上執法系統。

    2.對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抽查。

    3.在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和監管信息共享機制。

    4.進一步完善各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并公開發布。

    (六)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對標國際最佳實踐,建立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領域監管長效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電子化水平,清理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過程中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具體措施:

    1.深化公共資源“一網交易”改革,推進“一網三平臺”建設,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完善公共資源遠程異地評標功能。

    2.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流程,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動建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

    3.擴大“一網交易”覆蓋范圍,推動區級公共資源交易逐步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4.調整完善公路養護項目的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規范,逐步擴大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改革措施覆蓋面。

    5.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平臺市級項目的對接,完善交易價款結算、手續費支付、電子發票開具等結算和支付功能。

    6.在市級公路養護項目實現授權支付的基礎上,推動區級公路養護項目參照執行。

    7.在數據資源共享、電子認證、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監督管理等方面協同合作,推動長三角區域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和公共資源跨域交易。

    8.建立拖欠賬款行為約束懲戒機制,通過預算管理、績效考核、審計監督等,防止和糾正拖欠市場主體賬款問題。

    四、圍繞安商穩商全方位強化企業服務

    (一)惠企政策服務。加大促進惠企政策落地實施力度,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率、通達率,切實解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難題。具體措施:

    1.加快市、區兩級惠企政策“一窗通辦”系統平臺建設,市級平臺2021年6月前上線運行,區級平臺實現全覆蓋。

    2.強化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新出臺涉企政策一個月內在企業服務云100%歸集發布。

    3.完成對已出臺涉企政策的集中梳理,形成市、區兩級惠企政策清單和涉企公共服務清單,并集中發布。

    4.試點開展對現有惠企政策實行分類梳理和標簽化管理,加強企業與政策匹配對應,依托企業專屬網頁、惠企政策專窗、企業服務云等,主動精準推送政策。

    5.鼓勵推行惠企政策直達服務,對減稅降費、資金扶持等惠企政策,試行符合條件的企業精準提示、智能辦理。

    6.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惠企政策宣傳活動。

    (二)幫辦服務。設立幫辦隊伍,完善幫辦服務體系,明確幫辦職責、范圍及流程,向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專業化高效服務。具體措施:

    1.加強“店小二”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幫辦服務規范。

    2.各區在政務服務中心建立幫辦機制,提供政策咨詢和幫辦服務。

    3.建立企業需求與企業服務專員線上匹配制度,依托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立幫辦服務平臺,加強幫辦服務平臺與各行政審批平臺系統對接,審批信息同步推送給企業和服務專員,支持企業服務專員及時協調幫辦。

    4.各區推薦、全市集中公布一批以企業服務優秀個人或團隊命名的企業服務工作組(站)。

    (三)園區服務。不斷完善園區服務“軟”環境,加強園區與行政管理部門聯動,支持園區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招商安商穩商。具體措施:

    1.在園區全面推行幫辦服務和企業網格化服務模式,各區在有條件的園區設置行政審批事項集中辦理點。

    2.鼓勵園區針對重點產業制定專項服務清單和個性化服務清單,提供清單式服務。

    3.支持園區在融資、掛牌上市、企業招工、員工培訓、員工住宿、企業交流、新技術場景應用、政策和資源對接等方面探索創新。

    4.各區建立健全園區與行政管理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支持園區在政策解讀、業務培訓、項目辦理、政策兌現、訴求解決等方面更好地服務企業。

    (四)涉外服務。持續優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涉外服務專窗,為外資企業和境外人士提供涉外政務服務事項和公共服務的中英文指引。具體措施:

    1.持續更新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涉外服務專窗服務事項內容,整合涉外服務事項,加強多語種服務。

    2.加快建立中英文版服務事項清單、表單,豐富公共服務內容的中英文指引。

    3.完善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境外人士來滬管理機制,依法依規為重點外資企業境外人士來滬提供便利化服務。

    4.建立市重大外資項目清單,組建重大外資項目市級工作專班,市、區協同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加快落地建設。

    5.在“隨申辦”移動端國際版中,提供住房租房、子女入學、就醫社保等便利化服務。

    6.發揮海外人才居住證招商引資作用,強化權益集成載體功能。

    7.強化涉外法律服務工作,積極支持我市法律服務機構參與國際性、聯盟性跨境法律服務協作,搭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涉外法律服務交流合作平臺。

    (五)多元化糾紛化解。持續深化大調解格局建設,完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積極推動中小企業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加強投資者保護,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利益。具體措施:

    1.鼓勵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調解組織,在投資、金融、證券期貨、保險、房地產、工程承包、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國際貿易等領域提供專業高效的商事調解服務。

    2.深化建設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積極推動各類調解組織及仲裁、行政復議等其他非訴爭議解決機構規模化入駐。

    3.通過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化解各類矛盾風險隱患。

    4.深化訴調對接,提升調解服務便利性,提高案件調解啟動率、成功率。

    5.探索建立民商事案件先行調解機制,完善小額速調和速裁工作機制。

    6.規范和細化操作流程,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訴訟調解的銜接機制。

    7.組建上海地區投資者保護聯盟,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在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投資者教育、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糾紛多元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

    8.組織開展涉企民商事糾紛和勞動爭議等矛盾調處、法治宣傳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咨詢等工作,推動市場主體和投資者知調解、用調解。

    鄭重聲明:用戶在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與股民學堂立場無關,所發表內容來源為用戶整理發布,本站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主站蜘蛛池模板: 蓬溪县| 崇州市| 杂多县| 罗城| 杨浦区| 呼玛县| 和田县| 右玉县| 广宁县| 高密市| 贡觉县| 姚安县| 辉县市| 文化| 富锦市| 西城区| 淅川县| 昭平县| 澄城县| 乌鲁木齐县| 青州市| 嘉义市| 麟游县| 南川市| 光泽县| 青田县| 睢宁县| 和硕县| 新野县| 西畴县| 安龙县| 望奎县| 连平县| 陇南市| 阿克陶县| 将乐县| 株洲市| 微山县| 双辽市| 鄂托克旗| 砀山县|